校区间图书通借通还使用规则
一、 适用范围包括仓前馆、下沙馆(N、O、P、Q、R、S、U、V、X类图书)和古荡馆。在此范围内读者可自由前往各分馆,凭本人一卡通借、还当地所藏图书;也可在本人所在校区借阅和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
二、 需要使用通借通还服务的读者需通过检索确认所要借阅的图书只在其他分馆收藏且当前状态显示为“可借”,然后至本人所在校区图书馆的总服务台或借还处填写《通借通还登记表》,提出异地通借申请。
三、 图书馆将在接受申请的一周内调取图书,并通知读者来馆办理借书手续。
四. 需异地还书的读者请到本人所在的分馆服务台(借还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 联系方式:
28865818(下沙馆)
28867080(仓前馆)
28865472(古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