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杭师大党字〔2012〕14号)规定,受组织部委托,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对骆宏、王卫民2位同志在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被审计领导干部以及相关学院、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及审计组成员名单
审计处
2022年6月24日
附件: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及审计组成员名单
序号 | 被审计领导干部 | 被审计单位 | 职务及任职时间 |
1 | 骆 宏 | 附属医院 | 院长(2016.11-2019.3) 党委书记(2019.3-2021.6) |
2 | 王卫民 | 附属医院 | 党委书记(2017.10-2019.3) 院长(2019.3-2021.1) |
审计组 | 组长:谢宏亮 | ||
组员:钟琮、仇长宁、戴金、俞聆韵、王少凯、胡梦婷、赵飞艳 |